Pokémon非洪水猛獸

轉載:南華早報 (29-8-2016)
文:文正康
無論大小朋友都在街上捕捉精靈,這也促使我在家長講座中做了個小統計,問及家長們會否讓孩子玩Pokémon Go這個遊戲?經粗略統計後反對的竟佔70%以上!所持的理由離不開擔心孩子過度沉迷,捉精靈時妄顧別人及自身安全,又或擔心誤闖私人地方等等。對於這一面倒的結果我感到好奇,經翻查資料後,其實在海外也有很多正面的例子:例如C.S. Mott Children’s Hospital的醫護人員便利用遊戲鼓勵兒童病房的兒童走出病房,加強治療的果效;另外一些自閉症的小朋友,亦因此開始願意與人溝通;甚至聽聞有精神科醫生說,Pokémon是其中一個幫助治療憂鬱症的好工具!姑勿論效果如何,作為現代父母在四周充斥着訓練員的世界裡該如何自處呢?
培養網絡素養更重要
Pokémon運用AR(Augmented Reality)擴增現實的技術,讓遊戲者在虛擬與實境之間游走,這遊戲只是一個開端,未來將會有更多此類手機遊戲出現。父母現在常說的「不要宅在家裡」將會變成「不要宅在街上」,就像電影《Wall-E》那些住在飛船的人類,每人坐在一張裝有電腦的流動椅子,無論走到那裡都只是自顧自的望着螢幕與其他人溝通。我們的孩子處於相近的資訊環境下,要避免孩子過度沉迷,首要的並不是禁制,相反是先認識現在的孩子正在玩甚麼、現今的科技發展如何,這才可減少「數位差距」或「資訊焦慮」所帶來的親子衝突。
要「玩得節制」 家長需從旁指引
除此之外,培養孩子的網絡素養 (Network Literacy)亦顯得非常重要。網路素養之內涵包含網路使用、資訊評估、網路安全、網路法律及網路禮儀的五種能力(許怡安,2001),要孩子「玩得節制」,家長可藉著此遊戲從旁指引:
主控權(Ownership):清楚說明手機並不是孩子,手機只是父母「暫時」借用的,無論是玩遊戲,看YouTube、上網,甚或下載或安裝APPS,都須經父母同意。一些手機可限制孩子安裝手機軟件或購買道具,建議父母先啟動此功能才借給孩子。清楚說明手機的主控權,可避免孩子濫用手機及過度消費。
遊戲時間(Gaming Time):在玩遊戲前,事先擬定一個合理的使用時段,若孩子當天放棄遊戲,亦容許累積在周未一天盡情地玩,讓孩子慢慢學會時間管理。在快要交還電話之前,建議父母用溫柔而堅定的語氣,明確地表明還有多少時間便要停止遊戲,留意所剩餘的時間並不是還可玩多久,而是給予孩子準備交還的心情,好讓孩子把最握最後機會收集精靈,或把遊戲儲存。
承擔後果(Logical Consequence):說好的5分鐘收機,孩子還是萬般不願意?這是人之常情,但父母還是可以在借用手機前與孩子清楚訂下後果。建議在借用手機前,先說明假若做不到,孩子須承擔甚麼後果或責任,例如在遊戲前說好只玩30分鐘,但孩子沒有做到,那父母便要嚴格執行事先所訂立的後果了。例如超時了,那天便沒有甜品吃,或星期六不可出外等等。
當然,玩遊戲時,叮囑孩子安全亦非常重要,避免因為要捉某隻罕有的精靈而誤入別人的私人地方,尊重自己,尊重別人,這便是網絡禮儀。其實我們不應視Pokémon這遊戲為洪水猛獸,我們年輕時也會沉迷某些遊戲或活動,只要多點同理心,協助孩子提升個人的網絡素養,培養及發揮孩子其他方面的興趣,這便能避免孩子網絡成癮了。
資料來源:
許怡安(2001)。兒童網路使用與網路媒體素養之研究—以台北縣市國小高年級學童為例。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研究所碩士論文,台北市。
